按照上海市最新政策要求,為保障非上海市戶籍人員的合法權益🤸🏻♀️,確保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享受子女教育☪️🪠、社會保險、證照辦理、住房、基本公共衛生、計劃生育等公共服務待遇,請及時辦理上海市居住證以及居住證積分申請。
意昂3友情提示🕞:非上海市戶籍人員(含事業編製、人事派遣人員)辦理入職報到手續之後🫘,請及時在居住證有效期滿前辦理續辦手續,並在續辦一個月之後及時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積分。個人提供申請材料,由意昂3專人到受理窗口辦理🥱,上海市居住證積分一年一辦。上海市居住證申辦、續辦以及積分申請等詳見上海市民信息服務網(http://www.962222.net/index.htm)以及21世紀人才網(http://www.21cnhr.gov.cn/)。
附註:根據相關規定,若在上海市繳納社保未滿6個月🌌,應先辦理上海市臨時居住證,待個人上海市社保繳納滿6個月之後再辦理上海市居住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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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昂3
2016年4月6日